境主公
又稱統境主、統境王、境主,是地方行政神祇,類似佛教伽藍神與道教城隍神;與土地神有分別。一般說法,有城池的行政區之神,謂之城隍。佛寺的守護神,謂之伽藍。而道教廟宇的轄區或是無城池的街道、部落之守護神,稱為境主。
有時信眾會把「信仰中心的主神」稱為「境主」,例如各區、鄉、鎮、里的大廟中的主祀神明,在旗山地區之「境主」則是以「境主公」為地方行政神祇,不以主神 天上聖母為境主。
「境主公」的職司,一般有幾種說法,有說是廟宇建築所在土地範圍的守護神,不過此一職守似乎應屬廟宇落成「安龍謝土」時所安的土地龍神。
較普遍的說法則是廟宇「祭祀圈」範圍內的守護神,其「轄區」隨著主廟的祭祀圈大小而定,往往跨越數個土地祠所在地。(旗山天后宮之境主所司即是如此)
細考其「境主」名稱由來,其實可溯至福建的行政區,自元代以來即有舖、境、都、社等劃分,一般縣城、街市大約都屬「境」的層級,也因此各區域廟宇所祀地方管轄神也就稱為「境主」。也有人認為,有城(城牆)和隍(護城河)的地區,其護境神為城隍爺;沒有城池範圍的村莊市鎮,其護境神才稱為「境主公」或「統境尊王」,有些地方甚至還建有以「境主公」為主神的廟宇,如稱「大王宮」。
在廟宇中奉祀的「境主」,還有司法管轄權,被認為有資格管轄廟宇轄境內的鬼魂魑魅,故多比照城隍之例,配祀文武判官、陰陽司、范謝將軍、韓盧將軍、甘柳將軍、枷鎖將軍、牛馬將軍、日夜遊神等神者。
土地公
土地尊神,又有各種稱謂包括伯公、大伯公、福德正神、福德老爺、土地公公、土地伯公、福德公、土地公、地主爺、土地爺、福德、土公、土地、土伯、土正、社神、社公、社官等。琉球稱為土帝君。
土地神乃中國民間信仰普遍的神之一,主要流行於漢族地區,部分受漢文化影響的民族也有信仰。土地神屬於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,是具有福德的善鬼神;在中國大陸,中華民國時期及之前,凡有漢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情景。在中國傳統文化中,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,現代多屬於祈福、求財、保平安、保農業收成之意。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,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。
土地公由來
在一般民間的信仰中,神明多半會有明確的出身,但土地神的出處很多,眾說紛紜,傳說之多不勝枚舉,此舉兩例。
一說為:周朝一位官吏張福德,生於周武王二年(公元前1134年)二月二日,自小聰穎至孝,三十六歲時官運來臨,在周成王24年(公元前1098年)榮任朝廷總稅官,為官廉正,勤政愛民,至周穆王三年(公元前1236年)辭世,享年一百零二歲。因在古時,人類喜留美髯,壽終3天容貌不變,宛如活人之相,眾人前往瞻仰,人皆稱奇。福德逝世之後,改由魏超接任統稅官,其人奸惡無常,愛財如命,因有權勢在身,橫行霸道,想起張福德生前為官廉正,百姓感其恩德,念念不忘。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,不久,由貧轉富,百姓咸信神恩保佑,乃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,取其名而尊為「福德正神」,故生意人常祀之,以求生意發展。
另一說為:周朝時,一位上大夫的家僕張福德(或張明德),主人赴遠他地就官,留下家中幼女,張明德帶女尋父,途遇風雪,脫衣護主,因而凍死途中。臨終時,空中出現「南天門大仙福德正神」九字,蓋為忠僕之封號,上大夫念其忠誠,建廟奉祀,周武王感動之餘說:「似此之心可謂大夫也」,故土地公有戴宰相帽者。
民間信仰中,土地神是各地不同的,也是有任期限制的。甚至有德之人死後,可被上帝封為土地神。如蒲松齡《聊齋誌異》書中,就有一位溺死於河中的「王六郎」鬼魂,頗有慈愛之心,不忍以一位抱著嬰兒的婦女為替身,被上帝任命為山東招遠鄔鎮的土地神。
土地神的神格與職能
一般來說土地神是基層的神明,專家學者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,保護鄉里安寧平靜。也有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,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,是地府的行政神。若縣長為土地公加冠晉爵,代表加冕授階,戴上官帽後的福德正神,晉升到相當於(縣)城隍爺的位階。
故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,每個人出生都有「廟王土地」——即所屬的土地廟,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;人去世之後,道士做超度儀式(即做道場)時,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。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,到土地神廟,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,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。
閩南人則認為,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,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,旅客旅途平安,甚至還保護墳墓,不受邪魔的侵擾。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。一般說法,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,為鄉里之神,也有財神的性質。臺灣民間信仰之中,玄壇真君與福德正神(土地公),是公司、商社的財神與守護神祇,習俗滲透至今,定正月初五開工日(即玄壇真君巡遊人間之日),十二月十六尾牙日(即土地神年終牙祭日)。